恩恩今年三歲,是個重度腦癱患兒,自從兩年前父親黃某失聯(lián)后,他就一直跟隨母親唐倩(化名)生活。2024年10月,因孩子的撫養(yǎng)費問題唐倩將丈夫黃某告上了法庭。那場官司雖然贏了,但庭審中對方“代理律師”的言行,卻讓她和兒子受到了嚴(yán)重的傷害。
唐倩丈夫請的“律師”名叫張某霞,在當(dāng)?shù)匾驗榇砀黝惷袷略V訟而小有名氣。但唐倩不明白,一名自稱“經(jīng)驗豐富”的法律工作者,為何會在法庭上對她和孩子惡語相向。
唐倩回憶:“她就說我的小孩是沒有任何治療價值的,我去要男方治療費、撫養(yǎng)費是為了我自己揮霍,還說我小孩重度腦癱又不會吃,每個月兩三百塊元的流食費就夠用了。我提供的那些給小孩買奶粉,尿不濕的那些截圖,她說這些東西沒有辦法證實小孩子用的,她當(dāng)時這么說,然后法官也反駁她了,這些不是給小孩子用的,是給誰用的呢?就開始用各種言語來刺激我,一點都沒有想著說,小孩這么艱難,先治小孩,沒有的。”
開庭一個多月后,唐倩越想越不對勁,她申請調(diào)取了案件卷宗并向相關(guān)社區(qū)核實后發(fā)現(xiàn),張某霞向法庭提交的“社區(qū)推薦函”竟是偽造的。
唐倩怎么也想不通,一張假推薦函,為何能騙過法院,讓一個根本不具備公民代理資格的人行使了訴訟代理權(quán)。更讓她感到意外的是,根本不具備律師資質(zhì)的張某霞,卻肆無忌憚地在社交平臺包裝自己,成為了當(dāng)?shù)厮^的“知名律師”。
| 編輯: | 陳佳雯 |
| 責(zé)編: | 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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