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人民法院車橋法庭在審理原告毛某與被告張某離婚糾紛一案時,由于對撫養(yǎng)權(quán)存在爭議,原告毛某突然情緒失控,沖向被告席毆打被告。法官和書記員立刻上前制止,隨后法警對情緒失控的毛某實施控制。

最終,毛某因行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妨害審判活動的正常進行,造成了惡劣影響,被拘留10日,罰款5000元。
(編輯:董思聰 實習編輯:王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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