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介紹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對于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政策,稅收這一塊接下來在推動落實方面還有什么樣的考慮?財政部部長助理宋其超表示: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稅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
在增值稅方面,除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4個一線城市以外,在其他城市,對個人銷售購買2年以上的住宅,不區(qū)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一律免征增值稅。在北上廣深這4個一線城市,對個人銷售購買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稅,對個人銷售購買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要征收增值稅。在土地增值稅方面,對建造銷售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標準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稅。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普通住宅標準由各省明確。
近期,我們正在對上述相關稅收政策做進一步的調整。總的考慮有三個方面:
一是統(tǒng)籌把握相關城市房地產調控的節(jié)奏和地方財政收入形勢,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
二是賦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權,保持政策的穩(wěn)定性和公平性;
三是有效降低房地產企業(yè)和購房人負擔,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wěn)。
| 編輯: | 常穎 |
| 責編: | 金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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