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孫卓、符建濤被拐案一審由深圳市南山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當天下午,庭審持續(xù)了4個多小時,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據(jù)深圳南山法院消息,公訴機關指控:該案被告人吳某龍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qū)先后拐走被害人孫卓、符建濤,并將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隨后,吳某龍將被害人分別交由其同鄉(xiāng)或親屬收養(yǎng)。2021年9月27日,公安機關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作假證包庇吳某龍,稱符建濤是吳某龍的孩子。公訴機關提請以拐騙兒童罪追究吳某龍的刑事責任,以包庇罪追究吳某光的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各訴訟參與人進行了質證并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孫卓的父親孫海洋庭審后向媒體表示,被告人吳某龍當庭承認拐走了孩子但作案細節(jié)都說記不清了。孫海洋同時強調,拐騙拐賣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
孫海洋此前接受采訪時認為,拐騙兒童罪最高5年的量刑太輕,人販子的行為給尋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經濟損失,他希望人販子得到嚴懲。此外,孫海洋已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向被告人吳某龍索賠580萬元。“他可能會沒有錢賠,但是一定要嚴懲他?!睂O海洋說。
(編輯:祝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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