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隊二大隊的民警,在轄區(qū)懷仁收費站開展酒駕檢查時,一輛白色越野車的駕駛人,無視民警的停車手勢,沖卡逃離檢查點,最終,還是被民警攔了下來。

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隊二大隊民警田榮回憶說:“攔截住車輛以后,發(fā)現(xiàn)車內有酒味,然后將當事司機帶到警車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短短7秒鐘的吹氣檢測,這名駕駛人是一直不配合。經過民警多次勸說,駕駛人最終還是以自己發(fā)明的新式搖頭吹氣法完成了測試,測試結果為7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的標準。

飲酒駕駛機動車,怪不得在民警檢查的時候不停車呢。隨后,民警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這名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進行了處罰。

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隊二大隊民警田榮介紹:“最終我們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他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素材來源:山西黃河頻道 實習編輯:霍慧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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