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刷新認知!我原來以為律師都是正義象征,沒想到和強盜一樣?!”最近,深陷律所退費糾紛的市民全女士發(fā)出了如此感慨。她到底遭遇了什么,讓她竟覺得律師和強盜沒差呢?

事情要從全女士兒子的留學戀情說起。去年兒子赴澳洲讀研前,結(jié)識了一位號稱是“白富美” 的女生,兩人迅速墜入愛河??蓛H僅兩個月后,兒子就告訴全女士,女友家遭遇變故,需要30萬元還債。
敏感的全女士立刻警覺:這怕不是遇到感情騙子了?于是她拒絕了兒子的請求。沒曾想,這個決定徹底激怒了兒子,他放狠話:“不用你的錢,我自己打工賺錢還!”甚至揚言要提交退學申請,回國找工作替女友還債。

兒子要放棄學業(yè)還可能被騙,全女士急得團團轉(zhuǎn)。情急之下,她在網(wǎng)上找到了一家名為“申滬”的律師事務(wù)所,希望對方能幫忙查詢女方信息。對此,律所告知她:“來不及了,我們有法律專項服務(wù),馬上派律師去澳洲,聯(lián)系學校、當?shù)鼐?,讓孩子留在澳洲讀書,并且和那女孩分手!”
律所的這些話,可以說是完全說到了全女士的心窩里,于是她直接“上頭”,面對律所開出的18萬元律師費(律師赴澳洲差旅費另算),全女士說,雖然她內(nèi)心也覺得這個價格是貴的,但想到送兒子出國的前期投入和兒子的前途,她還是大筆一揮,簽下了合同并支付了18萬元的費用。但是,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簽完合同的第二天,兒子就直接坐飛機回了上海!

得知兒子已經(jīng)飛回來的時候,全女士是崩潰的,但她還抱著最后一絲希望,于是帶著律師去機場接人,希望律師能勸說兒子回頭是岸。但等待著她的是兒子全程難看的臉色,對來接機的家人和律師也是不怎么理會。
幾天后更讓她崩潰的消息傳來:兒子回上海前已經(jīng)在澳洲辦理了退學手續(xù),而此時的兒子,也已經(jīng)直接搬去和女友同居了!
既然“保學業(yè)”和“勸分手”兩個核心目的都徹底泡湯了,全女士找到律所要求退費。可律所的回應(yīng)讓她目瞪口呆:“合同里寫了,律師費不退!”

更離譜的是,合同里還藏著“霸王條款”:如果客戶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僅不退律師費,還要額外支付30%的違約金。對此,律所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已經(jīng)沒要你30%違約金了”,合著這意思是已經(jīng)“手下留情”了唄?
之后,經(jīng)過多番協(xié)商,律所表示,他們最多只能退7-8萬元。
全女士徹底懵了:“他們就做了4件事,機場接機一次、派出所調(diào)解一次、發(fā)了幾條勸說短信、調(diào)了一份女方戶籍資料,這值10萬嗎?”在她眼里,律師的正義形象徹底崩塌:“真的跟強盜一樣的!”
那么,律所憑啥收10萬元呢?他們?yōu)槿克峁┑倪@4項服務(wù),單項收費標準是啥呢?面對提問,律所還底氣十足地宣稱:“我們所有的收費標準都是按照規(guī)定來的,合同也都經(jīng)過司法局審核,要是有問題,早就被取締了!”

那么,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知名律師張玉霞在了解完事情的始末之后,發(fā)出了靈魂拷問:“是我孤陋寡聞了嗎?律師還可以勸分手?“分手大師”嗎?”
華東政法大學的孫煜華老師在看了這份合同之后,也是直接笑出了聲:這份合同根本是無效的!孫老師解釋說,這份合同雖然寫的是“兒子涉嫌被騙”,但其本質(zhì)是“保學業(yè)、勸分手” 合同,根本不屬于法律服務(wù)內(nèi)容,雙方存在“通謀虛偽表示”。不僅如此,合同中“客戶自行協(xié)商、調(diào)解、和解的,律師費不退,客戶還需需付30%違約金”的條款,也侵犯了當事人的法定權(quán)益,也違反了律師服務(wù)收費規(guī)定:“律師不能利用專業(yè)優(yōu)勢剝奪客戶的和解、調(diào)解的權(quán)利。”
張玉霞律師也指出,一般而言在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的情況下,客戶提出解約的,律所應(yīng)當按律師的實際工作量結(jié)算費用,所謂“簽了合同就不退費”的條款,是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

| 編輯: | 俞欣怡 |
| 視頻編輯: | 俞欣怡 |
| 責編: | 吳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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