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1月19日,在聯(lián)合國防止及懲治危害人類罪外交大會籌委會第一次會議上,面對日方代表在發(fā)言中對中方提出無端指控,中方代表當場行使答辯權(quán)予以駁斥。
| 編輯: | 陳之瑜 |
| 責編: | 婁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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