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廣西柳州的不少市民的微信群里有一段視頻引起了熱議。視頻里一名女子開著類似卡丁車的四輪小車行駛在柳州文昌橋上。大伙紛紛提出質(zhì)疑,這卡丁車什么時候能夠允許上大馬路行駛了呢?
在網(wǎng)友拍攝的視頻里可以看到,一名身穿白衣的女子駕駛著四輪小車行駛在文昌橋的非機動車道上。車速不是很快,不時有電動車、摩托車從她身邊超過。低矮的車身和奇特的造型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通過對比確認,這輛四輪小車并不是我們平時看到的使用汽油發(fā)動機的卡丁車,而是由一款平衡車加裝改裝套件而來,最高時速24公里。不過,在其官方網(wǎng)站上也明確標出,這款車不能在公共道路上使用。

柳州市公安局指揮處警大隊民警張赟說:“在交通安全法中,對機動車、非機動車進行了明令的一些規(guī)定,同時設(shè)備和一些機械要求都應(yīng)該符合國家相應(yīng)標準,像這類車輛以及滑板車、平衡車禁止上道路通行,一旦被查處,應(yīng)按照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處罰規(guī)定進行處罰?!?br/>
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等都被歸類為滑行工具,各省市對滑行工具上路的處罰從50元到200元不等。另外,柳州交警在看到視頻后,目前正在積極查找這名女子。

(素材來源:廣西臺新聞中心 實習(xí)編輯:陸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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