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嚴懲“臺獨”分裂犯罪,定罪量刑標準來了。
6月21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意見》,對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規(guī)范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為司法辦案提供明確指引。《意見》共計22條,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用“嚴密法網(wǎng)”、“嚴格追責”、“嚴厲懲處”來概括《意見》對“臺獨”分裂犯罪的懲處,這“三嚴”應該如何解讀? 《意見》的出臺,對于依法懲處“臺獨”分裂犯罪又具有怎樣的實際指導意義?
| 編輯: | 史瑞鋼 |
| 責編: | 趙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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