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發(fā)生在3年前,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的八仙塵爆案,一審依業(yè)務過失致死等罪,將負責人呂忠吉判刑4年10月,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判決呂忠吉最高刑期5年。

呂忠吉在2015年6月27日,以他經營的玩色創(chuàng)意公司名義,租用新北市八仙樂園內一處無水的戲水池,舉辦了“彩色派對”,現(xiàn)場噴灑大量彩色粉末,被舞臺高溫燈具引燃,隨著粉塵顆粒瞬間在派對現(xiàn)場蔓延,造成近500人輕重不等的燒傷,其中15人不治。

(編輯:安樂 實習編輯:朱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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