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中下旬以來,大量越冬的候鳥陸續(xù)到達上海崇明三島,或過冬或棲息歇腳,形成一幅人與野生動物和諧共生的美好畫卷。
為保障候鳥安全過冬,上海警方加強打擊非法狩獵行為,嚴懲非法狩獵犯罪嫌疑人。近日,崇明警方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繳獲各類野生鳥類死體150余只,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獵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2月16日上午8時,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經偵支隊得到線索,在崇明島東部農墾地區(qū)發(fā)現有多只鳥類死亡,疑似被不法分子非法狩獵所殺。
警情就是命令,經偵支隊即刻會同陳家鎮(zhèn)派出所進行情況核實,民警深入實地探查,在野外共搜尋到16只野生鳥類死體,警方判斷為非法狩獵行為所致。民警隨即調取周圍區(qū)域公共視頻,經仔細排查,發(fā)現有一車輛經常出沒該片區(qū)域,具有高度嫌疑。
通過對可疑車輛巡線追蹤,當日下午14時許,民警在陳家鎮(zhèn)某村一個簡易房內抓獲正在替野鴨煺毛的施某、徐某、陸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當場繳獲各類鳥類死體43只,接著在施某家中冰柜內查獲各類鳥類死體49只,在徐某家中查獲各類鳥類死體14只。

經查,犯罪嫌疑人施某通過非法手段捕獲鳥類后,將致死的鳥類死體偷運至簡易房,犯罪嫌疑人徐某、陸某多次到簡易房幫其對非法狩獵的野鴨進行加工處理,并從中獲取好處。
經查實,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施某非法狩獵各類野生鳥類共計150余只,涉案的野生鳥類均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屬于“三有保護動物”,其中,還有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花臉鴨。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違法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非法狩獵罪。
為個人食用而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的行為,也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發(fā)現違法違規(guī)交易野生動物的行為,請及時撥打110舉報。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趙祎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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