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今天又有新進展,奔馳方面叫停了西安利之星經銷商資格,這一決定可能是永久性的。同一天,奔馳中國CEO倪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再次為西安女車主的遭遇公開道歉,在談到奔馳對600家經銷商的管理問題時,倪愷稱確實存在難度,但將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確保不會再有對客戶不公平的制度和做法。

目前,調查組已經封存西安利之星4s店相關賬目,開始全面調查。調查最新進展顯示,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一家第三方公司陜西元勝公司派駐到利之星的工作人員收取的,根據(jù)元勝公司與利之星之間簽訂的墊資服務協(xié)議,這是銀行正式放貸給車主之前,元勝公司向4s店進行墊資、擔保產生的費用。
但根據(jù)調查,車主繳納的這筆費用,元勝公司只會留下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又打入西安利之星的賬戶。此外,西安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下發(fā)通知,即日起對全市4S店等汽車銷售企業(yè)經營行為中,存在的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及。

律師胡雪認為,無論元勝公司是出于什么樣的一個目的出現(xiàn),它都是為了規(guī)避法律,作為西安利之星來說,它是沒有金融服務許可的。要從事相關的金融服務,要經過特殊的許可,利之星沒有,現(xiàn)在這個元勝公司它究竟有沒有金融服務的許可,我們不得而知,如果它沒有金融服務的許可,那么這個費用肯定是違法的,即便它是有金融服務許可的話,對于相關的服務收費也必須明碼標價,要之前要告訴消費者,這是必須進行的一個前置條件。

不過胡雪也提醒說,很多消費者在簽署相關合同的時候,并沒有仔細看合同當中的內容。實時上合同當中經常會隱藏一些條款,比如說會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甚至于是說是由第三方來收取的。胡雪呼吁,消費者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不過他也表示,這些合同如果說隱含了一些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或者說免除自己相關義務的條款,認為這個條款也是無效的。

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是臺港澳與境內合資企業(yè),成立于2012年5月22日,設有三家分公司,最大股東是占股75%的香港中星集團有限公司。而利之星,也是國內最大的奔馳經銷商利星行的一部分。本次輿論主角西安利之星的法定代表人顏健生,在多家利星行汽車4S店和公司中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同時也是利星行(中國)汽車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不僅如此,顏健生還是奔馳中國的董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奔馳中國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劉禹策,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利星行的掌舵人。2017年,奔馳的母公司戴姆勒還收購了利星行15%的股份,由此可見,利星行不僅僅是奔馳經銷商,雙方之間還存在相當復雜的利益關系。

胡雪認為汽車銷售的經銷是需要一個特別的許可,一般來說沒有經過汽車廠商的各個方面審核和認可的話,是不可能取得一個大品牌的經銷權的,所以當發(fā)生問題之后,首先是經銷商來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說這個責任是涉及到這個品牌它的一貫經銷策略,甚至于在品牌和經銷商之間,他們通過了協(xié)約,或者通過了我們一些慣常的行業(yè)慣例或者規(guī)則來約定的這樣一個方式的話,那么汽車廠商是逃不了法律關系的。
(看看新聞Knews編輯 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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