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通報案例。重慶一女老板為跟已婚男下屬在一起,向其原配轉(zhuǎn)賬300萬元作為補償。
如愿同居一年后兩人分手,女老板起訴男子與原配索回300萬。一審認定無效贈與,需返還。
男子與原配提起上訴。二審認為系“代付離婚補償?shù)荣M用”,駁回女老板的全部請求。
| 編輯: | 于一麥 |
| 責編: | 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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