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擬根據(jù)《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lián)盟”在香港運作。鄧炳強指,這兩個組織建立目的是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quán),推行所謂“自主”,即是“港獨”以及制定所謂香港“憲法”,是破壞國家憲法的根本制度,亦是破壞香港和國家的政權(quán)機關(guān)。
他說,“香港議會”有19名成員已離港及潛逃,被當局通緝及列為指名潛逃者。另外,該組織一名在港成員較早時涉及煽動意圖被捕及檢控,判刑12個月;至于“香港民主建國聯(lián)盟”亦有4名在港成員,涉及串謀分裂國家罪被拘捕和檢控,正等候法庭程序。這個組織另一名成員較早時亦涉嫌呼吁在立法會選舉投白票或不投票,被廉署通緝。
他說,當正式宣布這兩個組織列為受禁組織之后,任何人以這兩個組織成員行事、意圖煽動他人加入這兩個組織、參與這兩個組織的活動或提供援助等都屬違法,最高判罰款100萬元及判囚14年,呼吁切勿以身試法。
| 編輯: | 斯雯 |
| 責編: | 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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