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天山路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居民王先生報警,稱自己放在家中的11只名牌包不翼而飛,疑似被盜。
警方勘查發(fā)現(xiàn),王先生家沒有撬動痕跡,疑似是熟人所為。
在進一步的調(diào)查中,王先生告訴民警,國慶長假期間,他曾外出旅游,便委托好友劉某照顧家中的寵物狗,他還主動將家門密碼告知了劉某,民警就此順藤摸瓜,揪出了犯罪嫌疑人。
警方調(diào)閱公共視頻發(fā)現(xiàn),劉某每次從王先生家中出來時,腹部都會懷揣著物品,并用衣物遮擋。民警當即前往劉某暫住地將其抓獲。
據(jù)劉某交代,自己由于平常開銷較大,資金一時周轉(zhuǎn)不開,恰巧此時王先生讓他幫忙遛狗,劉某便對王先生的名牌包動起了“歪腦筋”,并通過二手奢侈品店回收獲利,直至案發(fā),累計盜竊11只包,價值近30萬元,目前,劉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長寧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編輯: | 尤穎慧 |
| 責編: | 劉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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