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自己吸毒,還購買大量材料在家里制毒,今天上午,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對參與這樣行為的3名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
第一被告王某,他此前曾經(jīng)因為販賣毒品兩次被判處刑罰,其中一次還是被判處十年以上的重刑。被告人程某,是王某的中學同學,之前也是因為制造毒品兩次被判處刑罰。被告人石某,是王某的女朋友,兩個人在一起同居,也在一起吸毒。
盡管被告人王某、程某均曾因犯販賣毒品罪、制造毒品罪多次被刑事處罰,但二人在出獄后仍然不思悔改。
在此期間,被告人程某不僅對王某制造毒品提供技術指導和幫助,還共同吸食所制成的毒品。而他們制毒所用的原材料和各類工具,則均由石某收取。
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宋博說:“當時公安查獲他們的時候,從他們住的這個地方,先后查獲了三個小包,這是已經(jīng)結晶的,成品的,甲基苯丙胺毒品。除此以外,還查獲了一個飲料瓶,這個飲料瓶里面是尚處在結晶狀態(tài)的,結晶過程中的粗制毒品?!?/p>

經(jīng)鑒定,塑料瓶內同樣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而且濃度高達百分之六十六,總共的重量達到了一百一十多克

宋博表示,雖然他沒有把這個毒品完全的分離成功,但是他們已經(jīng)成功的把甲基苯丙胺這種物質合成出來了,所以從法律上來說,他們制造毒品的這種行為已經(jīng)達到了既遂的形態(tài)。
除此以外,公安機關還在現(xiàn)場查獲了大量制毒工具和一些不明的化學物品30余千克。

最終法庭在查明上述事實后,對3名被告人進行了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制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15萬元。被告人程某,犯制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石某,犯制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又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素材來源:陜西都市青春頻道 實習編輯:劉圣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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