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贛縣區(qū)公安交管大隊江口中隊民警接到查緝布控平臺報警,稱有一輛輕型普通貨車狀態(tài)為逾期未報廢。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鎖定車輛。

排查中,民警在贛縣江口鎮(zhèn)六十里店路段,成功將車輛攔截并帶入中隊進一步處理。
經(jīng)查詢,這輛車檢驗期止為2018年1月,已達到報廢標準,駕駛員機動車駕駛證也因超分,于2018年3月被交警部門扣留。此后,駕駛員一直處于無證駕駛狀態(tài)。

贛縣區(qū)公安交管大隊江口中隊民警余冰認為,闖紅燈、超速、逆行、壓線等違法行為共計151條,累積扣分517分,罰款24750元,說明此駕駛員交通意識淡薄,開車隨意性比較大。
民警在調(diào)查中還發(fā)現(xiàn),這輛車每個月都有違法,最多的一個月有8條違章。
贛縣區(qū)公安交管大隊江口中隊民警余冰表示,提醒廣大的駕駛員朋友,交通違法可以處理,但生命只有一次,駕駛車輛上路不能太任性,請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珍愛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素材來源:贛州新聞綜合頻道 實習(xí)編輯: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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