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guān)注的山東入室搶嬰案,將于9月19日上午9點30分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2006年12月4日凌晨,山東泰安的肥城市王莊鎮(zhèn)后于村內(nèi),曾某、呂某和王某趁著夜色翻墻潛入了一戶農(nóng)宅,也就是姜甲儒的家。當(dāng)時,姜甲儒只有八個月大。進入屋內(nèi)的三人用暴力手段威脅、控制住了姜甲儒的爺爺奶奶,并將姜甲儒搶走。次日,又將姜甲儒以28600元的價格賣給了劉某夫婦。
此后的十幾年間,姜甲儒的父母一直在全國各地尋找自己的孩子。直到2024年1月,才在警方的幫助下與孩子團圓。同月,曾某、呂某和王某也分別被抓獲歸案,隱藏的第四名犯罪嫌疑人也浮出了水面,他是姜家的領(lǐng)居袁某。當(dāng)年,就是他向另外三人提供了姜甲儒的信息。
公訴機關(guān)以拐賣兒童罪對四人提起公訴。今年4月2日,本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xù)了9個多小時,不過當(dāng)庭并未宣判。對這四名人販子的裁決,將在明天揭曉。
同時,姜甲儒和他的家人們向四名被告人提出了600多萬元的民事賠償訴求,法院會支持嗎?

今天下午5點,看看新聞記者采訪了姜甲儒和他的家人們,姜甲儒的哥哥稱自己曾聽家中長輩描述,當(dāng)時作案團伙的手法十分“利索”,他們提前拉掉了全村的電閘,迅速進入姜家搶走姜甲儒,一套操作“行云流水”。第四名犯罪嫌疑人袁某和姜甲儒的爺爺是同輩,姜甲儒的爸爸都會喊對方一聲“叔”。在弟弟被搶走抱走之后,袁某甚至還上門喝茶,神情悠然自得。而他現(xiàn)在在庭上,也表現(xiàn)得不以為然,面對法官的詢問一直回復(fù)“聽不見”。
姜甲儒的媽媽接受采訪稱,她希望對方能被判處死刑,因為只有死刑才能對人販子起到震懾作用。
請持續(xù)關(guān)注明天早上8點的《案見·圓桌會》直播,你怎么看?歡迎留言評論。
| 編輯: | 趙祎韞 |
| 視頻編輯: | 趙祎韞 |
| 責(zé)編: | 方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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